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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6日 星期日

房地合一課稅後 房地產用贈與或遺產的方式轉讓給子女不再有利


過去利用市價和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的差別 把現金轉成不動產 再用贈與或是遺產的方式 轉讓不動產給子女 是很有利的節稅方式

有個案例
房地產市價=5000萬
房地產的公告現值=1800萬
遺產減少3200萬

但是在房地合一課稅之後 未來子女將繼承或受贈的不動產出售之時 必須用售出時價減去取得時的房地產公告現值

也就是說雖然取得5000萬的房地產 但是未來出售時成本只能報1800萬

現在少繳遺贈稅 未來子女要多繳房地合一所得稅

如果有一棟地點非常好 譬如信義區或是西門町的房子 要傳給下一代

現在比較好的方式 就是用現金移轉 採用保單慢慢轉給下一代 之後下一代再用買賣的方式跟父母買

可以適度提高買賣價格 同樣是以房地產的公告價格來計算增值稅和房屋所得稅 一樣有節稅效果

如果有大量現金 現在最好的方式 是用陸續提領 之後採用保單的方式移轉給下一代

採用保單的方式好處在 保單還是非登記財產 國稅局不易追蹤 成為良好的避稅管道

但要注意要保人和受益人要寫同一人 不然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要保人和受益人不同的壽險和年金險 必須通報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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